关于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示范校建设的意见
2015年3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24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积极实施智慧教育环境提升工程、智慧教育资源共享工程、智慧教育应用融合工程和智慧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根据文件要求市教育局于2016年5月拟定《扬州市“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示范校建设。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提升全市“三通两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水平,基本建成以移动终端、智慧教室、智慧校园、智慧教育云等为主要标志的智慧教育环境,能够实施以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协作学习、泛在学习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教学和基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智慧管理,培养一批适应“互联+”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创造能力的智慧教育人才。
二、活动内容
2016年全市已建成智慧校园32所,智慧课堂示范校16所。2017年全市计划完成智慧校园50所,智慧课堂示范校20所。智慧校园是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学校日常运行各个环节智能化的新模式,需要在数字化校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质态提升,优化、重构教学、教研、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师生全面发展。智慧课堂示范校应在中小学“数字化学习”的基础上展开,以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深度融合为目标,促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变革。
三、活动安排
时间安排 | 活动名称 |
1月 | 各地申报创建计划 |
2月 | 与各地确定申报两类创建的学校名单 |
3月 | 学习省智慧校园标准,营造创建氛围 |
3-4月 | 组织参观省内外相关典型学校建设经验 |
3-4月 | 召开全市教育信息化重点工程推进会 |
5-6 | 指导各学校按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
7-8月 | 组织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专题项目培训 |
9--10月 | 针对薄弱学校、薄弱环节、薄弱应用进行现场指导 |
11-12月 | 打磨先进,组织全年优秀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
12月 | 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现场答辩验收 |
四、活动要求
要顺利完成2017年创建目标任务,必须按照以下三点思路进行项目推进:
1. 做大底盘。各地教育局要以原数字化校园为基础,以点带面,确保每个县(市、区)的智慧学校涵盖小学、初中、高中、职校、特教等各学段类型;智慧课堂示范校的试点课程从个别学科到所有学科,要求主科教师率先使用,全面深入展开。
2. 拓宽思路。各申报创建学校要以省、市文件为准绳,以学校特色为基础,以师生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教育大数据挖掘与教学分析,通过两类项目工程建设,提升学校管理质态、优化教学环境、变革教学方式。市电教馆将对全市智慧校园和智慧课堂示范校建设成效进行数据跟踪。
3. 敢于探索。各参与建设的人员要积极探索云计算、增强现实技术、无线互联技术、虚拟实验室、智能语音技术与学校管理工作整合的可行性与操作性,同时积极探索实践“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电子书包”等新型教学模式和新技术新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五、工作要求
在推进两类学校创建过程中,应坚持“理解一致、标准一致、步调一致、方向一致、评估一致”的要求,全面深入有效的推进项目建设。
1. 紧扣标准。以《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南》和《江苏省国家教育信息化达标率评价标准》为基础,各申报创建智慧校园学校以《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南》为标准,智慧课堂示范校按省数字化学习项目要求进行评估。
2. 强调进度。计划在一季度组织召开两类学校创建工作动员会,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形成方案,依托市教育信息化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团队全程指导学校开展两类学校创建项目工作,二季度督促学校查漏补缺,有针对性的进行项目建设,对有疑惑、有分歧、有困难的环节进行指导,三季度树立典型示范,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以成功案例为引导,以现场活动为载体,以交流互动为手段,推进项目向纵深发展,四季度全面总结提炼,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完善各学校特色,并对全年创建情况进行统一评估。
3. 严格考核。以《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为标准,组织专家针对学校的师生发展、应用融合、资源共享、基础支撑、组织保障和特色创新等六方面进行逐项评分,评估170分以上方可达标。
希望通过一年的项目建设,在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专家指导委员会作用的基础上,深度开展教育信息化在教学、管理、服务教研等方面的应用,提升校园环境智能化水平,创新教学方式和管理模式,打造典型示范意义的特色,在各学校广大师生中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创建氛围,让学校、教师和学生都能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变化,享受到创建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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