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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校“担当作为好党员”

来源: 作者:王蓓 发布时间:2019-03-07 12:33:17 浏览次数: 字体:A-   A+
公    示
根据学校党总支2018年“担当作为好党员”评选工作的要求,经党员民主推荐、支部综合评议、党总支讨论决定,2018年校“担当作为好党员”拟推荐以下人员,特此公示。
潘  琳     周敏琴     申伟伟 
夏仕娴     任  胜     汪振国
吴云霞     蒋晓美     朱  慧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与校长室(87952516)或校务办(87952506)联系。
 
中共扬州市翠岗中学党总支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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