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岗中学学校食堂原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市翠岗中学的委托,就其翠岗中学学校食堂原料采购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翠岗中学学校食堂原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8 月 23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BZYZ-20220823
2、项目名称:翠岗中学学校食堂原料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
4、最高限价:/万元,竞报让利幅度按各包让利要求;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本项目分为六个包,包一生鲜(含猪、牛、鸡、鸭、水产),包二为蔬菜类(含鸡蛋、豆制品),包三为冻货类,包四为粮油类,包五为水果、牛奶类,包六为干货和调味品类,供应商可兼投、也可兼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任何一个包段投标,也可多个包段兼投,投标人按开标顺序,中标其中一个包段或多个包段,若投标人参加多个包段投标的,投标文件须分别制作、密封。现场按照包段顺序依次开标(开标顺序为包段一、包段二以此类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时间:2022年 8 月 2日至 2022 年 8 月 9 日(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方式:投标人自行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
售价:资料费300元/份,报名时统一缴纳,售出不退,供应商不论投几个包段,资料费总价按300元计、不累加。
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邗江区望月路326号5楼)
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邗江区望月路326号5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市直学校的食材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行。
2、集中考察或现场考查:采购单位会对成功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评分,考察评分的依据是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内容。
(1)考察时间:供应商成功递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后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 17:00 前,提前半日通知考察小组到达时间。请各家供应商务必确保确认函上的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手机 等信息填写正确并保证有效接听,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家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家供应商依据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现场仓储配送、加工制作能力”内容提前准备好各类资料及要求的原件,考察小组现场考察评审后,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现场密封, 并在密封外包装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签字,由考察小组带回留存。
3、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盖章扫描或拍照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电子邮箱:13689407@qq.com,联系电话:15050719629,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接收邮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18:00),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教育局网站、扬州市翠岗中学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投标保证金及要求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圆整;
2、参加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时将保函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形式:接受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或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担保保函。
保险保函: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保费出具的保险保函(受益人为招标人、采购人)。
银行保函: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受益人为招标人、采购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翠岗中学
地 址: 扬州市维扬路459号
联系方式: 施主任18021310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望月路326号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志林
电 话: 15050719629
十、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投标供应商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所派人员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
2、建议本地人员参加现场开标,若非本地代表前来参加开标的,请提前做好本地报备工作(政府热线:12345)并出具有效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谨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前来参加;若有隐瞒所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
3、所有参会人员应服从代理机构疫情防控管理,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出示苏康码、行程码。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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