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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扬州翠岗中学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

来源: 作者:施文嘉 发布时间:2018-08-10 12:47:28 浏览次数: 字体:A-   A+
江苏省扬州市翠岗中学食堂食品原辅材料
采购招标公告
 
为规范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保障原、辅材料供应商的合理利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决定对食堂所需食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1.粮、油类(大米、面粉、杂粮、非转基因油等)
2.肉、冷冻制品类
3.蔬菜、豆制品及水果
以上项目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供应商可选择单项或多项投标。
 
二、中标服务期限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提供能清晰反映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内页复印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食品生产及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可开具正式发票。
4.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供货服务、能够提供临时或特殊保障供给。
5.代理商需取得授权书,由授权单位出具明确期限及项目范围的证明(农-校对接优先)。
 
四、投标报价
1.报价构成: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货物价格、运杂费、包装费、各项检测费、税费及售后服务费等综合费用。
2.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项目进行详细分项报价,投标人对一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收。
3.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五、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中标人必须按照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中标人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一周通知学校。
6.因中标人提供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六、定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在投标前三日提出,招标方定于2018年8月16日前书面澄清。
2.投标采取暗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将投标报价让利、联系人、联系电话写在投标单上,并盖上骑缝章后提交招标方。
3.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4.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密封投标文件后,由学校招标工作小组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
5.中标者的确定:综合评标法。
“评标小组”由学校行政、专家、教师、家长、社会监察员等代表组成。学校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按评分标准为依据进行确定。
 
七、结算方式
1.中标单位所送货物到校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凭校方指定验货人员签字的验收单及正式发票次月结算上月货款(即上月货款在下月二十五日后支付)。
2.货款支付方式以支票转账方式支付。
 
八、中标后应完成工作
1.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的,应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与江苏省扬州市翠岗中学签订供货合同,逾期不签或弃标则视为自行放弃,由本次招标下一名次替补,依次类推;
2.粮油类商品供货商对指定品牌型号按中标价格供货,学校总务处每月初采集一次扬州价格信息网数据,如果扬州价格信息网( http://221.181.158.12:9050/zhuanti/index.aspx)同类商品价格上涨,中标人价格可按同等比例上调,如果网站同类商品价格下降,中标人价格也要按相应比例下调。网站同类商品没有涨价时,中标人不得自行涨价,否则我校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3.猪肉制品类供货商按中标价格供货,总务处每月采集一次扬州价格信息网价格,如果扬州价格信息网同类商品价格上涨,中标人价格可按同等比例上调,如果网站同类商品价格下降,中标人价格也要按相应比例下调,网站同类商品没有涨价时,供货商不得自行涨价,否则我校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4.蔬菜及生鲜制品类总务处每半月记录一次扬州价格信息网价格,并按各大菜场平均价格(1-让利百分比)核定结算价格,供货商所报价格作为参考。个别网站没有公布价格的品种,按总务处市场调研价格结算。合同签订以后,让利百分比不得调整,如供货商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让利百分比供货,视为违约,并按规定支付违约金,由本次招标下一名次替补,依次类推。
5.合同期内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况,取消供货资格:
(1)经常短斤少两或弄虚作假的;
(2)配送不及时被食堂投诉三次以上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食堂正常供应一次的;
(3)中标后被发现价格经常性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
(4)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病死禽兽水产品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
 
九、投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方:江苏省扬州市翠岗中学
学校地址:扬州市维扬路459号
供应商按照招标书的要求将投标书在8月17日上午8点30分至9点30分送到学校总务处。
联系人:施老师      咨询电话:18021310288、0514-87952508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地点:学校未识楼三楼视频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10:00
 
十一.定标
1.“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学校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2018年8月 10日
 
 
 
 
 
 
 
 
 
 
 
 
 
评分细则
粮、油类
项目 内   容 分值
资质 竞标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15分)、配送能力相关证明(包括车辆、仓库等)(6分)、检验检测相关资质及设备(4分)。必要时将进行现场考察。代理单位需提供相关委托证明。 25
质量 1.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具备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认可的质量证明。(5)
2.竞标单位在以往的供货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在有关部门无因食品安全而留下的不良记录。(5)
3.所供物资必须具有相关证明。(5)
15
价格 以扬州物价网发布的均价为基准确定供货价格。以报价让利高低排名,下浮率每提升一个点加5分,满分20分。 20
服务 1.按校方指定送货时间送到,不设立送货最低金额或数量。(8分)
2.如遇特殊情况,校方需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应在一小时内送达。(5分)
3.货物品质标准按校方要求执行,如校方提出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则供货方无条件上门更换。(3分)
4.其它优质服务。(4分)
20
业 绩 2017年元月以来与食堂签订的长期(半年以上)供货合同,与学校食堂签订的每份按学校规模进行评分:就餐人数300人以内得1分;300-500人得2分;500-1000人得3分;1000-1500人得4分;1500人以上得5分。累计得分最高20分。请提供相关合同学校就餐人数证明。 20
 
 
 
 
 
 



















注:“下浮率”不得低于5%
恶意竞争一票否决
评分细则


肉、冷冻制品类
项目 内   容 分值
资质 竞标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15分)、配送能力相关证明(包括车辆、冷库、仓库等)(6分)、检验检测相关资质及设备(4分)。必要时将进行现场考察。代理单位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25
质量 1.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具备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认可的质量证明。(5)
2.竞标单位在以往的供货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在有关部门无因食品安全而留下的不良记录。(5)
3.所供物资必须具有相关证明。(5)
15
价格 以扬州物价网发布的“每日菜价”均价为基准确定供货价格。以报价让利高低排名,下浮率每提升两个点加5分,满分20分。 20
服务 1.按校方指定送货时间送到,不设立送货最低金额或数量。(8分)
2.如遇特殊情况,校方需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应在半小时内送达。(5分)
3.货物品质标准按校方要求执行,如校方提出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则供货方无条件上门更换。(3分)
4.其它优质服务。(4分)
20
业 绩 2017年元月以来与食堂签订的长期(半年以上)供货合同,与学校食堂签订的每份按学校规模进行评分:就餐人数300人以内得1分;300-500人得2分;500-1000人得3分;1000-1500人得4分;1500人以上得5分。累计得分最高20分。请提供相关合同学校就餐人数证明。 20
 
 
 
 
 
 



















注:“下浮率”不得低于10%
恶意竞争一票否决
评分细则


蔬菜、水果类
项目 内   容 分值
资质 竞标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10分)、蔬菜自有基地相关证明(5分)、配送能力相关证明(包括车辆、冷库、仓库等)(5分)、检验检测相关资质及设备(5分)。必要时将进行现场考察。 25
质量 1.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具备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认可的质量证明。(5)
2.竞标单位在以往的供货中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在有关部门无因食品安全而留下的不良记录。(5)
3.所供物资必须具有相关证明。(5)
15
价格 以扬州物价网发布的“每日菜价”均价为基准确定供货价格。以报价让利高低排名,下浮率每两个点加5分,满分20分。 20
服务 1.按校方指定送货时间送到,不设立送货最低金额或数量。(8分)
2.如遇特殊情况,校方需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应在半小时内送达。(5分)
3.货物品质标准按校方要求执行,如校方提出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则供货方无条件上门更换。(3分)
4.其它优质服务。(4分)
20
业 绩 2017年元月以来与食堂签订的长期(半年以上)供货合同,与学校食堂签订的每份按学校规模进行评分:就餐人数300人以内得1分;300-500人得2分;500-1000人得3分;1000-1500人得4分;1500人以上得5分。累计得分最高20分。请提供相关合同学校就餐人数证明。 20
 
 
 
 
 
 



















注:“下浮率”不得低于10%
恶意竞争一票否决
 
 
 
 
 
 

报价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价格下浮率(%)
1 粮、油类(大米、面粉、杂粮、非转基因油等)  
2 肉、冷冻制品类  
3 蔬菜、豆制品及水果  
说明:
1.参考基准价格以扬州物价网发布的“每日菜价”均价为基准。“均价”×(1-下浮率)=供货价。供应商中标后按此公式计算供货价格。
扬州物价网网址:http://wjj.yangzhou.gov.cn。
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标下浮率,恶意降价竞争者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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