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岗中学暑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扬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7月13日
招 标 公 告
工程名称 | 扬州市翠岗中学零星修缮工程 | |||||||
建设单位 | 扬州市翠岗中学 | |||||||
工程地点 | 江苏省扬州市维扬路翠岗中学校园内 | |||||||
工程 概况 | 建筑规模 | / | 投资额 | 约38万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工期要求 | 20天 | 建筑高度 | / | 质量要求 | 合 格 | |||
预计开工 | 2017年7月 | |||||||
招标内容范围 |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扬州市翠岗中学体育馆内部卫生间、休息室、栏杆维修、体育馆外走廊、屋面防水维修、食堂仓库、货梯维修工程施工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有效期内) | ||||||
总监资质等级 |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建专业),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 |||||||
其他要求 | 1、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2、投标人须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正常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3、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投标单位未有因疑似围标串标不良行为在各级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期内; | |||||||
公告时间 | 2017年7月 13日至2017年7月17 日 | |||||||
集中报名时间 | 2017年7 月17日上午9:00-12:00地点维扬路459号,扬州市翠岗中学青衿楼301 | |||||||
资 格 审 查 | 合格 条件 |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至 2017年6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6)提交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本公告发布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评标细则 | 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以不低于企业成本,恶意竞标一票否决。 | |||||||
其他 | 一、报名同时资格审查,符合要求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资料费300元,不退还) 二、本工程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下午15:0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另所有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进行核验。 四、招名及审查不足三家,招标人重新发公告。 | |||||||
招标人(公章):扬州市翠岗中学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 459号 邮编:225009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18021310288 87880356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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